(來源:貴州戒毒)
為認真貫徹落實《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(chǎn)責任制規(guī)定》和《貴州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(chǎn)責任制實施細則》,認真貫徹落實省委、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(chǎn)的決策部署,省戒毒局年初制定《貴州省司法行政戒毒場所微型消防站建設方案》,以全面提高消防安全保障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,實現(xiàn)救早、滅火和“3分鐘到場”撲救初起火災目標,確保場所安全穩(wěn)定。
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場所按省局實施方案,積極開展微型消防站建設,嚴格按照“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、齊抓共管、失職追責”的要求,落實好戒毒場所消防安全責任制,推動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和消防工作職責落地、落實;堅持結(jié)合實際,把消防站布置在離消防安全隱患點最近、救援最快捷的部位,按必配、選配及自選相結(jié)合的原則配齊配足消防器材;堅持制度先行,建立檔案臺帳,編制消防站管理制度、崗位職責、訓練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等規(guī)章制度。全省11個司法行政戒毒場所微型消防站滿足了“有人員、有器材、有戰(zhàn)斗力”的基本要求,達到了微型消防站的基本條件,于8月30日前通過省戒毒局驗收。
作者/攝影:吳亞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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